西红柿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带着小城回史前 > 第104章 得手全文阅读

长毛象身高三米,身体较后世象要短一些,还有一个很高的肩膀,看着像是一个高大的驼子。

奔行之中,从斜侧看,很容易让人把它的肩膀当成脑袋。

一粗一细两支箭都射中了最大那头长毛象。然而,细的那支直接插在长毛象肩膀上,粗的那支才真的插在了长毛象的脑袋上。

中箭的长毛象没有想象中那般倒地,而是从象群里拐了出来,对着破屠和石喙昂地一声,扬鼻大叫,作势欲扑。

石喙吓得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更浓重的尿臊味从身上传了出来。

破屠急忙再次拉弓,只是强弓难拉,中箭的长毛象一看破屠拉弓,扭头就追着象群跑了。

破屠第二箭移动方向射出,只击中了远去的长毛象的后腿。那长毛象又昂地大叫了一声,似乎跑得更急了。

林迹将燃烧的树枝丢到了雪地里,从山谷中穿了过来,招呼大家道:“追,追啊。”

破屠再次抽出箭,跑在前面。石喙心有余悸,大口喘息了两下,也咬牙追了过来。

墩木和守栗从山上往下跑,墩木怕自己跑得慢了,直接往雪地里一趴,滑了下来。撞了几次树之后,他居然很快下到了山脚,跟上了林迹等人的脚步。

小狼狗也飞快跑了下来,跑到了队伍前面。

守栗落在最后,一脸犹豫。但他最后还是没敢直接翻滚下去。

雪地上脚印凌乱,有点点鲜血一路洒过去。大象奔跑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50公里每小时。前面的这些地方它们跑过一次,已经从草木中冲出道路来了。它们把速度稍微提起一点,众人被甩得连影子都没有看到。

追出一段距离,众人才渐渐听到了长毛象的哀鸣,不久也看到了那头中箭的象蹒跚的身影。而象群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往南追,往南追。”林迹大乐,指挥着小狼狗先跑到前面去拦截,自己也带着众人从北面绕行。如果能追到南面部落附近,这长毛象才倒地,那自然能省很多功夫。

长毛象速度渐慢,也果然被众人追着往南面跑去。破屠几次追近,又往它身上射了几箭。石喙也终于用上了他说的吊射。但是那些箭都不知道射到哪里去了。

如此往南跑了两公里左右,那长毛象跑着跑着轰然倒地。

墩木为了显示自己的价值,大叫着冲上去,对着长毛象的屁股猛扎了一矛。结果长毛象吃痛,居然爬了起来,扭头对着墩木晃动着长牙挑过来。

墩木憨勇,面对这十吨巨物也不躲避,哇哇叫着就要拿长矛和长毛象那两根接近三米的长牙拼命。

“跳开!”眼见悲剧当前,破屠大喊一声后再次奋力开弓。

幸好近几个月来的训练让墩木养成了听令的习惯,破屠一喊,他便往旁边一棵大树后跳了过去。

长毛象长牙顶空,接着就中了破屠一箭。这一箭正巧射在长毛象的两眼之间的位置。长毛象如受电击一般,再次轰然倒地。这次,却没有再爬起来了。

众人长出一口气,跟着一个个跌坐在雪地里。一路踏雪追赶,几乎榨干了大家最后一丝力气。破屠的两手下垂,似乎连两只胳膊的力量都耗尽了。

“这弓太硬,昨日射了十几箭不觉得如何,今日这几箭实在是吃力。”破屠软绵绵晃着手臂道。

“因为你昨天射的慢。”林迹接了一句。

今天这几箭几乎都是在匆忙里射的,体力透支甚至拉伤都是可能的。有时候一切要实战去检验便是这个道理。

“有什么练习臂力的办法?”

“多练。”

缓了缓,林迹来到长毛象庞大的身体前。怕这大家伙还会复活,林迹拿出砍刀来,在它脖子的位置猛捅了一刀,跟着飞快跳开了。

鲜血又流了不少,但长毛象却没有再醒过来了。

几人上前,一起捧起鲜血,咕咕就喝了起来。这几乎是狩猎的传统,石喙和墩木早听得多了,这艘他们第一次这样,因此喝得分外多。

守栗笑眯眯看着石喙道:“多喝些,补水。”

众人知道石喙尿了裤裆,也是哈哈大笑。

小狼狗更是不客气,在雪地上不断舔食。一路过来,它也出了不少力气的。听到众人的笑声,它也嗷嗷了两下,算是跟大家一起笑了。

林迹不喝鲜血,随手在象身上拍了拍,发现这长毛比想象中要柔软些,比羊毛略微粗,不过却比人的头发柔软。

破屠接过砍刀,对着长毛象比划着:“怎么弄?”

要是以前弄了这么大的猎物,会派一两个人回部落叫人,让整个部落的人来这附近住着,把它吃完了再说。

现在就不行了。现在是冬天,部落老少出来的话,说不定得冻死几个。部落的寨子也不会有人愿意舍弃。而且林迹是打算把这东西弄来制作来年的储备肉食的。

守栗觉得自己终于要派上用场了,说道:“我回去叫人来搬吧。”

“不用回去。”林迹摇摇头,对着天上吹了一声口哨。漂浮在天上的鬼鹰也跟着一声啾鸣,直接落到长毛象身上。

林迹先切下一点肉条来喂鬼鹰,随后连皮带毛切下四五斤肉来让鬼鹰抓着。鬼鹰抓着肉,忽扇翅膀上了天空,往部落方向飞了过去。

这里离部落应该只有七八公里,鬼鹰抓着肉回去,估计十分钟就能回到。鹰等人看到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晚些应该就会派人过来搬肉了。要是人跑一个来回,三个小时未必足够,天都会黑了。

“我们剥皮切肉,顺便看看它的身体构造。”林迹另外拿了一个矛头,招呼众人动手。

皮是肯定要剥回去的。长毛象的毛长半米,做成带毛的皮衣估计就不合适了。不过把毛剃下来做毛衣应该没问题。皮的话,再弄成光板牛皮一样,用来做靴子或者皮衣皮甲应该都行,说不定比牛皮还要结实些。

破屠从林迹切开的脖子口开始下刀,切出来的是厚厚的皮下脂肪层,比后世的家猪还要厚实许多,一般厚八九厘米,有些地方甚至有十厘米,最薄的地方是脖子的位置。

脂肪对于史前人类来说是好东西,价值不在蛋白质之下。这一切出来,墩木就傻乎乎想往嘴里塞,被林迹狠狠拍了一巴掌才想起,现在部落不提倡吃生肉了。

因为脂肪厚,石喙射出的箭又是骨头箭簇的,只射在了长毛象的肩膀脂肪层里,几乎连血都没怎么出。

这让石喙颇为沮丧,觉得自己一身里里外外的尿白弄了。

一路剥下去,发现破屠的第一箭也没有完全射穿它的头骨。长毛象的头骨前面的位置有一块骨板,是连接它的长牙的,非常的厚实,从侧面射来的箭就卡在了这个位置上。

而射在两眼之间的箭,因为角度正好,倒是把这个骨板射穿了。

林迹拿矛头往它头骨的位置捅了捅,总结道:“正面攻击是最费力的,如果射后一点,它的头骨就穿了……其次还可以攻击脖子,大动脉和气管在这些位置……我们看看它的心脏长在哪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