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王爷,你家兔子被抢了 > 第七章、 奴家是兔仙全文阅读

香龛上头,袅袅升起雾气,里头是镇静安眠的熏香,可是此刻对于我而言,什么香都没有用了。我从震惊到大喜,再到大悲,如此起伏的情绪波动,已经濒临混乱。

“把衣服穿上,出来说话。”成初皱起眉头,随手抓起衣裳扔到我跟前,便一脸平静的出去了。

穿衣服?!我呆若木鸡,我貌似被看光了!而且看光的人,还是个男人,一个看完还一脸平静的男人!实在是太损自尊了!!

成初扔给我的衣服是男装,所以并不繁琐,咱的悟性很高,穿个古人的衣服还难不倒我。衣服是上等的料子,就是穿在我身上,太宽大了,样子有点滑稽。可就是这样,我仍旧心情澎湃,这可是咱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穿上衣服。我凑到铜镜前,细细打量,弯弯的眉毛,水灵灵的眼睛,我顿时松了一口气,还好是我自己的模样。要是换成别人的样子,我估计每天起床梳头都要被吓一次。

我出去的时候,成初并没有在看账本,而是倚靠在窗边,单手支颚,另外一只手在把玩着玉佩,剔透的玉佩在修长的手指间打转,这个技术并不输于现代的转笔技术。

“过来。”他淡淡说道,一直维持着刚才的姿势,眼神也从未从外头收回。

我有些疑惑了,我在他跟前从一只兔子变成了一个人,不要说是古代了,就是现代,也是天下奇闻,而跟前这个男人,却好似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这个男人很……深不可测。

不管怎么说,这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人家怎么说,咱只能照办。我以乌龟爬的速度,小心翼翼的挪到他跟前。可是脚跟还未站稳,腰下一紧,被拦腰抱起,耳边传来呼呼风声。

鼻翼间充满淡淡的牛奶香,这个感觉怎么如此熟悉?

我定下心神,这才意识到我被成初扣住,跟着他跃出窗外,朝最高的屋顶飞?越过去。越过成初的肩膀,向外看,倒是能够将余香阁的景致看个大概,前头真是灯火辉煌,纸醉金迷。

未待我仔细看清,却感觉臀部钻心之疼,竟是成初将我一把摔在屋顶上,由于冲力不小,身下的琉璃瓦片被我碾碎不少,锋利的碎片正好刺进肉里头,竟是流血了。

“你这是做什么!”虽然你是美男,并不表示你能够这样伤害我,我开口便想大骂,可是一只宽大的手却掐住我的下巴,一双墨黑的眼瞳,越来越近,带着无法抑制的逼迫感。

“说,你是谁?目的何在?”他压在我身上,一手扣住我的双手往上托举,一手掐着我,啧啧~如果不是现在情势危急,他表情带着肃杀的味道,咱真的很想提醒他,少年,这个姿势真的很不纯洁。

“我……”难道告诉他我是穿越过来的?在这个时代,估计没几个人相信,我飞快的转着思绪,想找出一个比较靠谱的说辞:“这个其实……我是蓬莱山上修行千年的玉兔,因早闻公子美名远扬,心生仰慕已久,这才幻化原形,只为一睹公子风采,与公子朝夕相伴数日,以了心愿。”我小心翼翼的看着成初,他那墨黑的眼瞳浓郁非常,看不出任何情绪。他亲眼目睹了我幻化成人的一刻,按照古代人的思维,这个版本应该是最被接受的。

“你是兔妖?”他沉吟片刻,有些质疑。

“是兔仙。”我纠正道。

他似乎有些相信,墨黑的眼瞳由深转浅,嘴角泛起层层涟漪。

他松开手,改为扣住我的腰,虽然咱知道,他这么做,也只不过是谨防我逃跑,可是我咽了咽口水,美男请允许我稍微遐想一下。

“即是兔仙,那便会点石成金之术了。”他指着庭院里头的一块大石,轻描淡写道:“试试?”

囧!

“这个……我……仙界有规定,本兔仙此次入凡尘不得使用仙术。我看公子器宇轩昂,天庭饱满红光满面,绝对是大富大贵之相,即便没有本仙的点石成金之术,同样能够财源广进,福泽绵绵……”我说得天花乱坠,拍马屁的话是越说越溜。

“这样,那真是可惜。”成初却是无动于衷,态度敷衍至极:“那你还是变回兔子吧。”

“啊?”我愣住了。

好不容易变成人形,还要我变回去?我欲哭无泪,我连自己是怎么变成人的都不知道,怎么变回兔子。

“仙人不会不知道怎么变回去吧?”他又低头凑了过来,不怀好意的眯起眼睛。

我们两人的身子挨得很近,我能闻见他身上好闻的淡淡香气,如果现在有空闲的话,我都能仔细数数他那长长的睫毛有多少根了。

美色当前,我顿时当机。

“这么说,是不能了?”他那表情似乎相当之遗憾:“好不容易遇上仙子,却不能使用点石成金之术,同样也不能变回兔子,助我一臂之力。既然如此,本公子这也就没什么好招待了,就此别过。”

他说着竟可恶一笑,起身打算离开。

美男,你走了,咱肿么下去,还有莫有你,我怎么在古代蹭吃蹭喝!我情急之下,一把扯住他的衣摆。

他扬眉,抬了抬袖子:“本公子可不打算在袖子上挂个女子当装饰。”

“我现在没有容身之处,公子你就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收留我吧,我一定会报答公子的。”我情急之下,竟说出了电视剧里头最老套的对白,这话一出,我顿时脸红……好赖皮的说法,好丢人。

“诶~兔子比较好养活。”

这话一出,我顿时明了,为啥他比起女子,更希望我是只兔子。

成初是个十足十的美男子,放在现代说,绝对是个很有影响力,粉丝居多的超级偶像。他的衣着风格,也绝对会影响到服装流行的趋势。他先让何伯大肆收购皮毛,然后在以袖口上挂着的皮毛造势,到时候这个地方一定会十分流行这种穿法。他就可以利用这点,大赚一笔。

我咬牙切齿,这个奸商!

“看来是明白了。”他抽出袖子,直接跳下屋顶,身姿如羽毛般飘落而下,落地无声,十分果断干脆的离开。

“喂,如果你就这么走了,会后悔的!喂!美男!不对!是成大公子,难道你就不想放长线钓大鱼么!赚那点小恩小利,就能够满足你的胃口了!”既然他是奸商,那就用最吸引奸商的办法,深怕他听不清,我大声朝他嚷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