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资治通鉴 > 汉纪七(6)全文阅读

夏,四月,大旱,蝗。令诸侯无入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庾以振民;民得卖爵。

太宗孝文皇帝下七年(甲申,公元前一五七年)夏,六月,已亥,帝崩于未央宫。遗诏曰:“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无在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哀人父子,伤长老之志,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谓天下何!朕获保宗庙,以眇眇之身托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馀年矣。赖天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安宁,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惟年之久长,惧于不终。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跣;-带毋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临;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归夫以下至少使。”乙巳,葬霸陵。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驰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张武等受赂金钱,觉,更加赏赐以愧其心;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是岁,长沙王吴著薨,无子,国除。

初,高祖贤文王芮,制诰御史:“长沙王忠,其令著令。”至孝惠、高后时,封芮庶子二人为列侯,传国数世绝。

孝景皇帝上太宗孝文皇帝下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冬,十月,丞相嘉等奏:“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制曰:“可。”

夏,四月,乙卯,赦天下。

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复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税一。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岁,下诏曰:“加笞、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以太中大夫周仁为郎中令,张欧为廷尉,楚元王子平陆侯礼为宗正,中大夫晁错为左内史。仁始为太子舍人,以廉谨得幸。张欧亦事帝于太子宫,虽治刑名家,为人长者,帝由是重之,用为九卿。欧为吏未尝言按人,专以诚长者处官;官属以为长者,亦不敢大欺。

太宗孝文皇帝下二年(丙戌,公元前一五五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甲寅,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薄氏崩。

六月,丞相申屠嘉薨。时内史晁错数请间言事,辄听,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嘉自绌所言不用,疾错。错为内史,东出不便,更穿一门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庙-垣也。嘉闻错穿宗庙垣,为奏,请诛错。客有语错,错恐,夜入宫上谒,自归上。至朝,嘉请诛内史错。上曰:“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雎X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为之,错无罪。”丞相嘉谢。罢朝,嘉谓长史曰:“吾悔不先斩错乃请之,为错所卖。”至舍,因欧血而死。错以此愈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