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资治通鉴 > 齐纪三(3)全文阅读

又有宦者谮帝于太后,太后杖帝数十;帝默然受之,不自申理;及太后殂,亦不复追问。

甲申,魏主谒永固陵。辛卯,诏曰:“群官以万机事重,屡求听政。但哀慕缠绵,未堪自力。近侍先掌机衡者,皆谋猷所寄,且可委之;如有疑事,当时与论决。”

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馀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因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烦劳。”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之,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十一月,乙卯,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

十二月,己卯,立皇子子建为湘东王。

初,太祖以南方钱少,更欲铸钱。建元末,奉朝请孔觊上言,以为:“食货相通,理势自然。李悝云:‘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甚贱甚贵,其伤一也。三吴,国之关奥,比岁时被水潦而籴不贵,是天下钱少,非谷贱,此不可不察也。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重钱患难用,而难用为累轻;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民所以盗铸,严法不能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惜铜爱工者,意谓钱为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质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夫民之趋利,如水走下。今开其利端,从以重刑,是导其为非而陷之于死,岂为政欤!汉兴,铸轻钱,民巧伪者多。至元狩中,始惩其弊,乃铸五铢钱,周郭其上下,令不可磨取-,而民计其费不能相偿,私铸益少,此不惜铜不爱工之效也。王者不患无铜乏工,每令民不能竞,则盗铸绝矣。宋文帝铸四铢,至景和,钱益轻,虽有周郭,而-冶不津,于是盗铸纷纭而起,不可复禁。此惜铜爱工之验也。凡铸钱,与其不衷,宁重无轻。自汉铸五铢至宋文帝,历五百馀年,制度世有废兴,而不变五铢者明其轻重可法、得货之宜故也。案今钱文率皆五铢,异钱时有耳。自文帝铸四铢,又不禁民翦凿,为祸既博,钟弊于今,岂不悲哉!晋氏不铸钱,后经寇戎水火,耗散沈铄,所失岁多,譬犹磨砻砥砺,不见其损,有时而尽,天下钱何得不竭!钱竭则士、农、工、商皆丧其业,民何以自存!愚以为宜如旧制,大兴-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若官铸者已布于民,便严断翦凿,轻小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钱细小者,称合铢两,销以为大,利贫良之民,塞坚巧之路。钱货既均,远近若一,百姓乐业,市道无争,衣食滋殖矣。”太祖然之,使诸州郡大市铜炭。会晏驾,事寝。

是岁,益州行事刘悛上言:“蒙山下有严道铜山,旧铸钱处,可以经略。”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顷之,以功费多而止。

自太祖治黄籍,至上,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乃下诏:“自宋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此后有犯,严加翦治。”

长沙威王晃卒。

吏部尚书王晏陈疾自解,上欲以古昌侯鸾代晏领先,手敕问之。晏启曰:“鸾清干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职。”上乃止。

以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百济王。

高车阿伏至罗及穷奇遣使如魏,请为天子讨除蠕蠕,魏主赐以绣-褶及杂彩百匹。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九年(辛未,公元四九一年)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

丁卯,魏主始听政于皇信东室。

诏太庙四时之祭:荐宣皇帝,起面饼、鸭-;孝皇后,笋、鸭卵;高皇帝,肉脍、菹羹;昭皇后,茗、-、炙鱼:皆所嗜也。上梦太祖谓己:“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吾致祠。”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宅。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礼。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况子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违礼甚矣!卫成公欲祀相,宁武子犹非之;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使庶妇尸之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