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兔子是怎样成精的 > 第三十四章 到达全文阅读

对于佣兵们带回来的这人,领事并没有多做计较。嘱咐大家今晚多加注意后,他便上了其中一辆马车休息。我虽然认识殷莫离,但并没有告诉其他人,主动留了下来照顾他。商队随行的医者替他把完脉,说是失血过多,将腰间的伤口包扎好后便离开了。

大多数的佣兵都靠在马车上休息,我围坐在重新燃起的火堆旁,时不时的看一眼仍旧在昏迷中的殷莫离。自从十几年前见过他一面后,就未曾听说过虎族的消息。当时,虎族内乱他轻轻松松就搞定了,这次不知怎么搞得这般狼狈。

半夜时分,大多数人都陷入了沉睡。我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往火里添柴,无意的回头一瞥,让我亡魂大冒。殷莫离不知何时已经醒了过来,不久前擦干净的脸上又布满了血迹,要不是那转动的眼珠,我差点儿就一巴掌甩了过去。

“你能别吓人不?”我拍了拍胸口,将刚刚洗净的手帕扔给他,“既然醒了就自己擦,满脸是血的看着多渗人。”

“你是谁?”他接过手帕胡乱在脸上抹了几把,狐疑的看着我。

“我是谁并不重要。”将装着热水的碗放到他手中,我接着道,“重要的是你怎么搞成了这幅模样,要不是我们,那几只老虎恐怕就是你的陪葬品了。”

“他们在哪儿?”他激动的看着我。

“死了。”我淡淡的说道,“不用担心,已经帮你埋了。”

“死了呀。”他有些垂头丧气的,“终究还是死了。”

“到底是谁下手这么狠,居然将你们逼到了这种地步,你们虎族不是一向很厉害的吗?”

他警惕的看着我,“你到底是谁,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无奈的冲他摆了摆手,我老实的交代了自己的身份,“我是兔族的,以前曾在族里见过你一面。哦,我还知道你的名字,是叫殷莫离吧?”

“将你的右手伸过来。”听闻我的话,他眼里的警惕之色逐渐消失,但还是有些不放心的让我将手伸过去。

“呶。”将手腕伸到他面前,他翘起食指在我手上点了一下,终于点了点头,“果真是兔族的。不过,你怎么在这里,九年前,你们不是……”

“先别说这些,你的事儿要紧。”我打断他的话,将他扶起来靠在了一旁的树干上,“虎族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无奈的摇头,“当年内乱之事留下的祸端,族里长老勾结梅夫人,想将我赶尽杀绝。”

“又是这个梅夫人。”我捏了捏拳头,愤恨的道,“真是什么事儿都少不了她。”

“梅夫人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么不堪。”殷莫离艰难的吞了口口水道,“她虽然心狠手辣,却并不缺乏掌权者所应有的智慧。虎族会有今天的局面,全是我一手造成的,我太过心软,要是有梅夫人那样的杀伐果断,虎族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分崩离析。”

我顿了顿,问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他摇头苦笑,“虎族的事儿我不能不管,等养好伤,自然是要回去的。”

我皱了皱眉头,“你就不怕他们杀了你?”

“我殷莫离活了这么多年,何惧生死。”他咳了咳,小心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要是以前,这点小伤根本不能奈我何。”拔掉瓶塞后,他看着我道,“麻烦你再帮我端一碗热水过来。”

“哦。”他拿的应该是虎族特制的伤药,比市井小民用的不知强上多少。我依言从一旁的水壶里倒了碗热水过来,他先是用手试了试温度,接着便将小瓶里的药粉倒在碗里化开。待药粉溶尽,他一仰头全喝了下去。不一会儿,他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将腰上的布条解开后,小心翼翼的把药粉洒在伤口上。

做完这些,他气喘吁吁的靠在树上,我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并没有出声打扰。正当我看着他裸露的上身觉得尴尬的时候,身后突然出现了脚步声。我回过头,只见一蒙面的白衣男子正步履轻盈的朝我们走来,似乎正是从那辆我觉着怪异的马车上下来的。

他走到殷莫离身边,便停下了脚步,仔细的打量着他的伤口。良久,他终于抬起头来,“你中了蛇毒,这些伤药不管用。”说完,自怀中摸出一个小药瓶递给我,“外敷。”然后,又掏出一个更小的瓶子,“内服。”说完,不顾我惊愕的眼神,自顾自的回了他自己的马车。

“这人……”殷莫离狐疑的看着我,“可信吗?”

我犹豫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和他并不认识。”

“就照他说的做吧。”殷莫离指了指自己腰间的伤,“麻烦你了。”

“好吧。”我点头,用水洗去他伤口周边的血迹。虽然和刚刚的白衣男子不熟,但想来他应该不会平白无故的害殷莫离,这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替他敷好伤药后,我便靠在另一棵大树上沉沉的睡去了。

由于昨晚的事情,商队前行的脚步加快了不少。马车颠簸得厉害,梁家小妾怀着身孕,更是觉得难受,途中不知吐了多少回。不过,昨晚的事儿在她心里留下了不小的阴影,她并没有出言叫住商队。殷莫离身上带着伤,领事将他安排进了他的马车,让医师随行照顾。

本来并不看好贵族的我,却因为这件事对梁家另眼相看起来。他们并不罔顾生命,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帮助身边的人,光是这点,就不知比其他贵族强了多少倍。

一个月后,风尘仆仆的众人终于赶到了白霜城。跟梁家众人道别后,我找了间客栈住下来。要寻到五离珠,途中必须穿过异域,那里的人比较排外,对陌生人很是敌视。想要穿过异域,需要有人介绍才成。上次来的时候,有鹰族的人带路,自然是轻松的过去了。这次的事情关系到五离珠,我不想再麻烦他们,只能完全靠自己。

经过一夜的休息,养足精神后,便朝出城的方向走去。白霜城百里之外便是沙漠,穿过这片区域,就能到达异域。出城不远,便有一个小凉棚,来往的路人大多都会在里面休息,顺便打探消息。本来打算直接前行的,但无意中瞥见那蒙面的白衣男子后,我果断的进了小凉棚,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白衣男子抬眼看了我一眼,从怀里掏出铜币放到桌子上,“姑娘慢用,我先走了。”

“喂。”我立马跑出凉棚跟在他身后,“别装作不认识我,咱们好歹同行了一个月。虽然至今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但也有了风餐露宿之谊吧。”

“姑娘,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你认错人了。”他转身,淡淡的看着我,然后潇洒的离去。

“不对呀。”我摸了摸额头,继续跑上去跟在他身后,顺势拉住他的手臂,“哼,别想骗我,你手背有一颗黑痣,那天晚上我看得清清楚楚。”指着他的手背,我笑眯眯的看着他,“怎么样,被我拆穿了吧。”

他皱眉,“姑娘前几日当真见过我?”

我讪笑,“何止是前几日,这一个月咱们都在同一个商队。每天晚上你都会替殷莫离治伤,你身上带着淡淡的药味,我能认错吗?”

“既然咱们相熟,那就一同上路吧。”他转身继续前行,“姑娘可是要去异域?”

“对呀,对呀。”我连忙点头,“可路途遥远,我一个姑娘家不方便。这下好了,你是熟人,就不用怕了。”从这条路出城的,十之八.九是去异域,不用担心他会去别的地方。见他点头,我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果断搞定。不过,看他刚刚的样子,好像真不认识我,难道是我弄错了?

“既然姑娘和我相熟,就不用担心其他。我每个月都会忘掉上个月的事情,记不得你是必然的。”白衣男子见我踌躇不定,转身提醒道,“所以,一个月后,若我们还是同路,你得提醒我你是谁。”

“啊?”我吃惊的张大嘴,这好端端的帅哥居然有间歇性失忆症,难怪刚才不认识我的样子。

“对了,我叫梁雨泽。敢问姑娘叫什么?”他轻笑出声,对我的反应并不在意。

我连忙回答,“那个,我叫白单耳。以后,我就叫你梁……你刚刚说你叫梁什么?梁雨泽?”我惊愕的愣在原地,终于明白了梁家商队领事对他毕恭毕敬的原因。这梁雨泽是梁家的小公子,梁老爷很是宠爱。不过外界传言他是个傻子,因为外人无人见过他的模样,便揣测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现在看来,传言不可尽信,梁雨泽虽然有失忆症,但他并不是傻子,反而天资聪颖,小小年纪便学得一手妙手回春的医术。

“怎么?这名字很奇怪吗?”梁雨泽不解的看着我。

我连忙摇头,“没,没。这名字很好,很好。”而另一边,我则开始怀疑,跟他一起前去异域,到底是不是正确的选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