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我成了套路小说的龙套反派 > 第十五章 我命令你,解开这道数学题全文阅读

“靠岸了。”

“是呀,靠岸了。”

林楠和叶知秋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他们清楚的是,一旦上岸二人就要分道扬镳。

彼此,都不是可以为男女之情,停下脚步的人。

林楠需要完成宗门任务,而叶知秋也有着自己的事。

尽管叶知秋心中诸多不舍,她却没有开口挽留,亦或是多待几天。

她额头的宝塔印记,乃是剑域塔。

此塔,镇压着各种顶尖的存在,不过时间太过久远,此塔的封印松动。

要靠着叶知秋吞噬各种剑,来维持封印。

一旦让里面的存在逃脱,整个天下将会沦为一片地狱。

这,是她的机缘,也是她的职责所在。

事关天下诸生,叶知秋不能懈怠。

此番前往神剑山庄,就是能在哪里收获到各种剑,吞噬下去维持剑域塔的封印。

高塔宝舟上,那些已经被憋疯了的人,当即跳下了船,往岸上走去。

一连三十天,天天都在海上飘着。

看不见高山,也看不见绿叶。

不是水,就是水。

光是海面上反的光,都快给人看吐了。

能脚踏实地,谁愿意搁在甲板上?

要不是修为不够,不能抵抗无尽之海高空上的罡风,谁愿意坐船。

林叶二人,跟妃萱以及白冰、于文文告辞之后,才落到了岸上。

“怎么走?”林楠问道。

叶知秋指着西边,说道:“我往那边走。你呢?”

“我往东边去。”

二人说了心知肚明的废话,又何尝不是舍不得呢?

“我……”林楠看着不动的叶知秋,顿了顿。“我走了啊。”

叶知秋点点头,不出声。

林楠还以为,之前那件事被她发现了,对彼此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隔阂。

林楠也很委屈,他也是受害者,那次意外也不是他主动的。

却没想到,林楠才走了一步,叶知秋便喊住了他。

“喂,老林,等一下。”

林楠应声停下,有道身影扑了过来。

“砰!”

香风扑来,叶知秋霸道地把林楠脑袋转来,而后对着其嘴巴吻了下去。

亲吻,林楠并不陌生。

尤其,亲吻的对象还是叶知秋,林楠不陌生的同时还有些轻车熟路。

不过,这一次,叶知秋是清醒的。

许久,唇分。

林楠能听到,叶知秋在小声自言自语。

“梦里都梦过那么多次,总该亲身试一次吧?”

而后,叶知秋低着头,一把推开了林楠。

而林楠能清楚的看见,叶知秋耳朵都红了。

“我走啦!”

说着,叶知秋运起灵力,慌张离开。

可没想到,从她的衣兜里掉出一本书。

书掉在地上,好巧不巧的打开了一页。

林楠还没细看清楚,叶知秋“啊啊啊啊啊啊啊”的冲来,一阵风般捡起地上的书。

她不敢看林楠,别过头去,问道:“你看到了?”

这种事情,林楠哪里敢承认。

“没有没有,我什么也没看到。”

听到林楠的回答,叶知秋双肩都在颤抖。

这种回答,很明显的掩饰。

“这本书不是我的,是白冰和于文文送我的。”

叶知秋也知道,自己的解释很苍白。

能把书贴身收起,便知道叶知秋也挺看重这书的。

林楠也从未处理过,如此社死的现场。

就好比自己邀请女同学到家里学习,可没想到家里的黄漫没有收好,而且把尺度最大的一页展开放在地上。

女同学一进门,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若是林楠遇见这种事情,只怕要从柜子里寻找时光机了。

只有时间穿越,才能拯救社死。

叶知秋小脚一跺,化作一道青光消失不见。

林楠看着叶知秋离去的方向,不由地笑出了声。

看来,叶知秋在疯狂补课,下次上课的时候只怕她会懂得更多的姿势。

突然,林楠脸一黑。

之前他就斗不赢叶知秋了,叶知秋再补补课,他还有赢的道理?

看来,是时候把枸杞韭菜腰子套餐,赶上日程了。

…………

林楠也很赶,早一日抵达乌烟山,他才能早一日安心。

他进入水月洞天,特意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袁潇。

“我们已经到羊角洲了,现在就敢往乌烟山。”林楠如是说道。

袁潇没有回应,他不断用利爪挖着眼前的窃灵石矿石。

自从老渡城和东方义一战之后,袁潇脑子里的脑汁,已经消耗殆尽了。

它的思维越来越迟钝,渐渐的开始停止思考。

袁潇明白,自己已经没有几天了。

会渐渐的,变成一只没有思维的僵尸。

它想把最后这点脑汁,留存到抵达乌烟山的那天。

阴沉魔宗,已经没有再起复的希望。

它,愧对于阴沉魔宗的祖师爷。

林楠见袁潇没理会他,也没说什么。

毕竟是自己手底下的员工干部,而且还是优秀员工干部,有点自己的脾气林楠还能是容忍额。

他自认为,自己的心胸还是挺大的。

当老板嘛,不怕员工脾气大,只怕员工没本事。

林楠看着这漫山遍野的窃灵石,这便是他打下来的江山啊。

而这些江山,需要员工一块砖一块砖的砌起来。

“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林楠拍拍袁潇的肩膀,离开了水月洞天。

刚回到现实,便有一道飞剑急速飞来。

那道飞剑在经过林楠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急刹,悬浮在林楠旁边。

飞剑的剑柄,系着一只纸鹤。

林楠明白过来,这是那位找老头的奴发来的。

他伸手接住飞剑,拆开了纸鹤。

上面写着:

“主人亲启:

一开始,主人您寄回来的信件,让奴婢以为是嬉闹。

当然,没有对主人不敬的意思。

毕竟,奴婢也是第一次做这认主的事,而且奴婢还未见过主人的尊容。

主人命令奴婢,修炼至元婴境。

奴婢已经修炼到了,所以特此来信,询问主人下一道命令。

啊,对了,奴婢才知道主人的良苦用心,奴婢在梦里都记得主人的恩德呢。

原本,奴婢才是金丹三层,距离元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可自当主人命令之后,奴婢不敢怠慢,不吃不喝不睡闭关近一个月,终于完成了使命。

那一刻,奴婢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

感谢主人,发布如今艰难的命令。

奴婢在修炼之中,也能感受到主人的鞭笞,这是主人对奴婢的爱啊。

原本,奴婢以为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几度都想放弃。

可越是艰难,奴婢心里越是痛苦。

痛苦之中,却又有些爽快。

奴婢真是贱骨头,就在这种又痛苦又爽快的过程中,抵达了极乐。

也顺利的,突破到了元婴境。

奴婢这才明白主人的良苦用心,那种感觉当真是奴婢从未享受过的高度。

主人,请你再发号命令吧。

你的奴婢,你的狗儿,没有主人的命令,已经无法忍受了。

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主人,求求主人救救奴婢吧。

你的贱婢,跪地等候回信。”

林楠也是吃了一惊。

什么鬼啊这是?

一个月时间,从金丹三层突破至了元婴境。

这人是什么天才?

能修炼至元婴的修士,本就是凤毛麟角。

就这种天才,还有这种怪癖?

在信里,称呼自己为奴婢,还真是一个贱骨头。

林楠觉得自己驾驭不了这种高端玩法,不想与其有什么交接,正要撕掉信纸时。

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样做不对。

这个奴婢潜力无限,别的不说,就单单能突破到元婴境界,已然是人中翘楚。

自己现在能有一位元婴的奴婢,对自己言听计从,既不是一个很大的战力?

想到这里,林楠发觉自己应该把握住。

于是,林楠提笔,开始写一份回信。

他不会洋洋洒洒写如此大一篇。

反正就是对待一个没见过面的奴婢,何必这般认真。

关于下什么命令,林楠嘴角轻轻扬起。

他已经有了主意。

这个修仙的社会,大多人偏科严重。

即便是制造各种兵甲傀儡的墨家修士,也是一样。

大部分的人,只要能识字,看得懂自家修炼心法就好。

理科?

理科算什么东西?

生活中遇到最常见的数学,便是花钱的加减法。

至于乘除法,林楠还真没见到有人用过。

那么,林楠便打算给这奴婢,下一个超高难度的命令。

“我命令你,解开这道题。

问: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解不开之前,不准回信。”

写罢,林楠自己就笑翻了。

“哈哈哈,鸡兔同笼,我看你怎么解?”

林楠小时候没学过奥数,在遇到鸡兔同笼的数学题时,习惯性用方程式去解。

后来才知道,解这个题的方法有很多。

方程式是把问题复杂化了。

也因此,林楠知道自己不是搞奥数那块料。

那个时候,也才小学,林楠还未接触过方程式。

这个问题,当真是难到他了。

可班级里,有人竟然解开了。

他的解法是,假设笼子里关的都是兔子。

(总头数×每只兔的脚数-总脚数)÷(每只兔的脚数-每只鸡的脚数)=鸡的数量;假设全是鸡,(总脚数-总头数×每只兔的脚数)÷(每只兔的脚数-每只鸡的脚数)=兔子的数量。

顺着这个公式,就能列出式子。

假设有35只兔子,鸡的数量=(35×4-94)÷(4-2)=23只,兔子的数量=35-23=12只。

那人很牛气哄哄的总结成了口诀,让班级里的小女生眼里冒桃花,觉得他聪明绝顶。

“假设全是鸡,假设全是兔,多了几只脚,少了几只足?除以脚之差,便是鸡兔数。”

林楠当初,是又羡慕又嫉妒。

人确实厉害,可再厉害也不能引起全班女生的钦佩啊?

能引起全班女生钦佩的人,只能是他自己。

可惜啊,直到上了大学,林楠也从未有过这般待遇。

现在的修仙社会,大部分人的算数能力,可能还不如小学时候的林楠。

林楠自信的认为,这道题目应该能难倒那个奴。

把信纸折回纸鹤状,系在剑上。

那道小飞剑,便化作了一道流星,在天空中消失不见。

“等等。”

林楠才反应过来。

这个人用算数方法解不开问题,就不意味着永远解不开这个问题。

她大可以直接拿着鸡和兔子,关在笼子里一遍一遍试。

倒不如说,这个思路才是现在的人们正常的思路。

从这柄能穿过无尽之海上空罡风的飞剑,林楠便能窥出,此人的来头不小。

真要解这个问题,让手下人排一下,很快就出来答桉。

“造孽啊!早知道,就换一道题了。”

林楠也没多想,继续上路。

乌烟山,位于羊角洲的极东之地。

此番过去,林楠要穿过大半个羊角洲。

约莫,要花费近半个月的时间。

上了陆地,林楠便可以肆无忌惮的御剑飞行了。

在空中的速度,可要快的多。

一日。

林楠来到一处山涧,水声潺潺,空谷传声。

乃是一处,极好的避暑圣地。

山涧深不可测,林楠在岸边往下一望,深不见底。

上面的水流泛着碧绿,而下面的水流漆黑一片。

林楠拿起一块石头,放入水中。

连声都没有响,石头便沉入水中,不住往上冒着气泡。

“我去,真的好深啊。”

林楠感叹一声。

这种好地方,让林楠不由地想在一旁架起烧烤架子,喝上点啤酒,和朋友们一起烧烤吃肉。

可惜,这里没有啤酒,也没有朋友。

林楠小憩一会,正欲接着赶路。

却没想到,从山涧下腾飞出一只通体金黄的蛟龙。

此蛟宽达十余里,长达数千里。身躯蜿蜒,鳞甲熠熠。

仅它一目,就大如瓮。

那一只巨大的眼睛,冷冷地盯着林楠。

“可是你,往我龙宫砸了一块石头啊?”

说着,蛟龙左边龙爪一张,竟然有一半人大的银块。右边龙爪一张,竟然有一半人大的金块。

“年轻人啊,你丢的石头,是这块金石头啊,还是这块银石头啊?”

林楠诚实的回答:“都是我丢的。”

PS:被404一部分内容,可能是尺度太大了。暂时不能恢复,大伙自行脑补吧。我寻思,别人书里,尺度比我大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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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是鸟不是鷄”的多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