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布衣公卿 > 第414章:小编人选全文阅读

姜尤却没想的那么深,只觉得办报有点意思,毕竟可以八卦八卦朝中那帮老古董的事情,尤其是秦补拙。

朝上他面容严肃,喜好抽烟,陛下为了表示恩宠,还特意给他备了痰盂与座椅。

众所周知,长期吸烟的人,总会卡浓痰。

这老货,仗着自己是元老,每每对朝廷政策不满时,总会卡一泡痰打断下面大臣进言。

试想一下,朝中安安静静,一个大臣正在慷慨激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突然秦补拙“哈……tui”一声,谁不恶心?

若是能搞到他的私房事拿出来说说,恶心恶心他,倒也是种不错的选择。

他嘴角微微扬起,拍着沈黎的肩膀道:“得,你说怎么办,我配合你?”

“人才,写报的,要人才知道不?没有人才写不了。”

沈黎叹口气,又得自己开始培养人才了。

姜尤微微皱眉:“写报,不就是有手就行吗?”

“你不懂,字写到一定程度,也会吸引人。”

总而言之,就是要学会标题狗。

两个标题不一样,对读者的兴趣截然不同。

“老太太失踪”与“惊!深夜八旬老太太失踪,原因竟是这样?”

两种标题对读者的吸引力完全不同。

沈黎摸着下巴,这种小报目前在大渝还没有,可以自行培养一些无良小编出来。

“这样,你先找三五个读书人,不要那种之乎者也的酸书生,也不要那种自命不凡但落榜的穷酸秀才,就要那种读了书,识字,但脑袋比较灵活的,嗯,最好是那种,不太要脸面的。”

这倒不是歧视,主要是这小编要有标准,要脸的人,干不出来这事。

姜尤也学着他摸着下巴道:“这种人,到处都是。”

“到处都是?文化普及程度已经这么高了吗?”

“小二。”

他微微一笑,招来小二道:“识字不?”

小二挠挠后脑勺:“识得一些的,尤善人。”

“是秀才不?”

“是秀才。”

说起自己是秀才,小二反而有些耻辱。

这里是京城,每年来这里考试的举人老爷,几千人,最终只招几百人,那剩下的怎么办?只能找个营生了。

至于秀才,更是一砖头捶死一大片。

就像是现代大学城中,里面没文化的人,那是极少极少的,就连打饭的食堂阿姨,也会来两句鹰语。

姜尤继续问道:“要脸不?”

小二愣了一下:“尤善人你咋骂人呢?”

“是这样,我这里要招收一批识字会写文章的人,最好是不要脸的。”

众所周知,尤大善人的手下,待遇都是极好的。

小二连忙丢下抹布,咧嘴嘿嘿笑道:“小人不要脸。”

“你看,这不找到一个吗?”

姜尤有些得意洋洋道:“还要多少?我都给你找来。”

后面的掌柜喝骂小二道:“还不滚下去端菜,闲聊什么呢?”

小二轻哼一声:“廖掌柜,以后,请不要再联系我了,我怕我的新东家误会。”

掌柜的瞪大眼睛:“你还有工钱没发呢。”

“不要了。”

沈黎哑然失笑,现在不要这小二也不行了,人家直接硬气辞职了,不过看他这态度,倒是有几分不要脸。

小二匆匆去后院收拾包袱,生怕姜尤反悔似的,拿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匆匆跑出来,随后气喘吁吁道:“尤善人,咱可以走了。”

说着,他怀中掉下一个小册子。

沈黎眼尖,一眼就看到这书名还有作者。

菊花侠大战桃花怪。

作者,欺生。

他面露古怪之色,这家伙,居然能将书,卖到京城来!

想当初,他在仙平卖小黄书荼毒小新时,被沈黎抓住一顿暴揍,后来消失不见,居然是将业务转移到京城来了。

当真是个人才啊。

他眼前一亮。

此人,真是个人才。

报纸,面对普通百姓,最重要的是什么?

插……图。

金瓶梅之所以爆火,就是因为插图逼真,这家伙之所以这么书这么火,也是因为他画的插图栩栩如生。

当然,不能在报纸上搞那种插图,太过低俗,但其他的可以啊,加一点插图进去,更能吸引一些人的目光。

沈黎看向小二,似笑非笑道:“你这书,哪里买的?”

小二有些不好意思道:“是在半山坊的西边,东林巷尾。”

“作者,是这个人吗?”

“正是。”

姜尤看了一眼后,连忙捂住眼睛:“真是有辱斯文。”

沈黎哈哈大笑,打了个响指道:“行了,最主要的人才,找到了!”

“那接下来干啥?”

“集合人马,目标,东林巷尾!!!”

……

……

……

东林巷尾,一个青年愁眉苦脸的看着外面。

院子内的孩童互相打闹,而妻子在辛勤的扫着院子,扫到他做的台阶时,用笤帚用力的拍打他:“滚开!”

青年叹口气,悻悻走开。

妻子还是不解气,一边扫一边阴阳怪气道:“结婚前说我养你,结婚后一个子都挣不到,废物!”

青年理亏,硬着头皮辩解道:“那仙平的女孩子,最近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好久都没来买书了。”

仙平的女孩子,自然说的是小新。

这种小黄诗是禁止的,虽然没有出台什么律法,但被那些读书人不齿,一旦他出门摆摊被抓,必定被掀了桌子。

所以他只能在街头巷尾卖书。

可能买得起书的人,大多都是手里有两个钱的,这种散卖,只能让他平日勉强维持生活。

这种书,根本不可能大面积的传播。

真正的大客户,是小新。

那个一买就是一整箱的女孩,为他家做出巨大贡献,而且从来不讲价。

当初也就是小新在仙平狂买他几箱书,他才买了房,还娶了老婆。

后来小新来到京城,他也举家跟过来,然后沈黎又忙,没管这些事,小新便撒开了欢的买,看一本丢一本,只要青年敢写,她就敢买,以至于后来钱不够,只能拿沈黎的生活费买书。

然后还有囤积春药。

现在小新回仙平了,他断了收入来源,一家人都快饿死了个球的。

青年自是笔名欺生的。

他摇头叹息,仙平现在万万是回不去了,那帮人,视沈黎的话为圣旨,现在他的书在仙平人人喊打,根本没他立足之地。

好在他的名头渐渐打响,每日也有三五个人来买书,也挣了个三五十文钱。

正当他愁眉苦脸时,大门被人敲响。

他喜形于色,清清嗓子道:“买书么?”

“买。”

“买多少?”

“三十本。”

“一本十文,一共是三两银子。”

“这么贵?你这书包色吗?”

“老板,现在的书,都是印刷的书,我卖小黄书的,能卖你正经书?”

围墙外面,一本书飞进来,却是两半。

欺生看着地上署名自己的书,瞳孔微缩:“我草你撕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