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被迫成为全能艺术家 > 第一百一十章:工具人集合全文阅读

东方明珠电视塔塔高468米,是华国首批5A级景区,更是被列为魔都十大新景观之一,曾经可是华国最高建筑,也是世界十大高建筑之一。

塔内有太空舱、旋转餐厅、魔都城市历史发展陈列馆等多个小景点,这些安歌都只是一扫而过。最让他感兴趣的当然还是登上东方明珠最高点,在那里可以俯视整个魔都市城市夜景,可以在悬空的玻璃上摄影留念,也可通过设备遥望国内各个城市的方向记录各地的公里数,彷佛故乡就近在眼前。

登上东方明珠电视塔也算完成了一个小时候的梦想,这东西可是小学课本上的教材内容。

拍了无数照片,安歌心满意足的下了塔,这时候已经十点多了,尽管对于魔都人来说,晚上才是一天放松的开始,但是安歌遭不住,之后有时间继续逛吧。司机开车来到了陆家嘴,天宇给青梅订的酒店就在这里。

见过陆家嘴,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繁华。这句话丝毫不做假,这里有着华国第二高建筑:492米的环球经济中心,以及华国第七高:420.5米的金茂大厦。这几座高楼高耸入云,能入驻这里的企业,正是实力和地位的象征。

何絮给安歌订的酒店正是位于这里的斯卡尔顿酒店,最豪华套间,一晚上一万多,何絮自己都舍不得住,只给青梅一个人订了。

在酒店餐厅请尹南吃了顿饭,这姑娘最后抢着要付,不过安歌却已经提前付了。一顿三千多的简餐,可能是一个小助理半个月的工资了,可不能让这小姑娘心疼。可安歌也不想想,人家尹南魔都本地人,会差钱?

尹南和司机回去了,安歌奔波一天,身心疲惫,洗漱完就睡觉了。

第二天到了天宇,何絮这才想起来青梅没有西装,怎么去参加颁奖晚会呢?这种盛典都是需要盛装参席的,男士西装,女士晚礼服。安歌一个没有参加过这种盛典的人也没想到,况且他也没有,一个学生买西装干嘛。

西装当然是定制的最好,可这时候定制已经来不及了,何絮让尹南带着安歌火速火速赶往魔都一家大品牌的西装商场,选购一身合适的。

这家西装品牌叫杰尼亚,距今已有超过一个世纪的历史,现在是家族第四代管理,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代工厂,是一个高端西装品牌。

在导购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套西装,以及领带、里面的马甲、衬衣。这套西装翻领设计,简洁干练,搭配内搭圆领,更好的修饰颈部,线条,袖口细节,清爽五分直筒袖设计,穿着舒适,活动自如,修饰手臂曲线,裤脚细节,松紧裤腰设计,穿着舒适不紧绷。里面的修身剪裁马甲采用立体剪裁,穿着合体修身,轻薄透气不束缚。

穿上这身西装,安歌显得更加精神,竟是神采奕奕,酷极了,颜值再上一个台阶。

回到公司下午了,几位工具人,噢不,几位歌手也都到齐在何絮办公室等待出发。见到安歌,立马热情的迎了上来,欢迎的欢迎、感谢的感谢。如果没有青梅的歌,他们也不一定会聚在这里,当然得抱着一颗感恩之心。就算自以为很优秀的时子安,在青梅面前同样低声下气。曾秋露、云葫和蔚浩然则是把青梅当做一个才华横溢的弟弟,平时聊天更多的是兄长的关心。于小雨这位年龄和安歌差不多大的女歌手对安歌的情愫,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小鲜肉时子安最先冲过来,一把抱住青梅大腿,“青梅老师,我想死你了,你什么时候再指点我唱歌啊!”人前越是自命不凡,人后越是舔的最欢,时子安概莫如是。

“有时间就”,安歌连忙拉起时子安。

紧接着沧桑大叔云葫走了过来,两人也合作多次,比较熟悉,“青梅,这两天有时间吗,一起去喝两杯,我知道一家还不错的小酒馆。”

“好的”,安歌还是比较喜欢去小酒馆的。

然后是曾秋露,他像一个大姐一样,替安歌整理了下衣领和头发,“青梅弟弟,穿上西装可是更帅了呢,要不是姐姐结婚了,在年轻十岁,绝对倒追你”。

“秋露姐姐,你依旧年轻美丽”,曾秋露也算是很熟了。

接下来的蔚浩然只是和安歌合作了一次,相对陌生一点,走过来和安歌打了招呼,“青梅老师,希望还能有再合作的机会。”

“会有的”,亦神的歌,很适合蔚浩然来唱,以后可有很多次合作机会。

于小雨等众人都散了,才走过来,意味深长的看着安歌,“青梅老师,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青衣谣》和《顺流而下》我都可以唱的。”于小雨幽怨的看着安歌。

“没办法,那是众星定制的电视剧主题曲,让天宇来唱不合适”,安歌解释到,于小雨给他的感觉更像是瞿娇娇。这个精通流行乐唱腔、外形甜美的小姐姐,怎么感觉有点粘着自己呢?平时也经常给自己分享一些有趣的事。

“明白了,可你有几个月没有给我写歌了”,于小雨眼神更加幽怨了。

“其实已经写好了,颁奖晚会结束咱就录,下个月发布”,安歌立马想了个招子。

“已经写好了吗?青梅老师你哼两句,怎么不说话?不会还没写吗吧,我可是知道青梅老师你一天之内就能写出一首歌噢”,安歌半天没声音,于小雨质疑到。

“怎么会,已经写好了,”刚刚是在向系统定制歌曲,然后安歌哼了起来。

“我可以跟在你身后,像影子追着光梦游,我可以等在这路口,不管你会不会经过。”

“算你过关,青梅老师,我也单身噢,而且我也比你大一岁。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在学校好好学习知道吗,别搞那些有的没得,现在的女孩子你永远不知道她心里想的什么,备胎无数,见一个爱一个多了去了。”青梅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两分钟编出一首歌吧。

安歌有点莫名其妙,您前后说的这些话搭不搭啊?

在于小雨第一次见到青梅,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好看的小鲜肉他见多了,但青梅就有一种慵懒、自信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她。等试唱了青梅写给她的第一首歌,她就对这个有颜又有才,年龄和她差不多的小男生有了好感。后面的接触这个好感逐渐加深,到现在于小雨很确定自己喜欢上了青梅。

会因为青梅把自己能唱的歌曲给别人而吃醋,会因为青梅好久没给她写歌而生气。这正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但未免有点单相思了。爱情不就是争取来的吗,于小雨自认为身材、颜值、声音,哪哪都不差,足以配上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