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千年汉帝国 > 【第七十四章 罗马城】全文阅读

狭窄的街道,昏暗的灯光,劣质的啤酒,还有浓重的汗味。

男人肆无忌惮的叫声,应召女郎放荡无忌的笑声都汇聚在这个小酒馆中。

这是罗马城中的一处酒馆。有点现代酒吧的意思,但是环境和空气质量就不敢恭维了。

做工粗糙的桌椅,没有丝毫修饰,还有些斑驳的墙面,以及女郎身上劣质香水的味道,都混合在一起。

“妈的,真不知道杰克斯帕罗怎么受到了这种地方,还天天跑到这里刺探消息!这酒吧实在,呸……”邹燃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男人身上的汗味、劣质香水味,以及苦涩的啤酒味实在让他有些反胃。

这里是罗马城南边的一个贫民聚集区。唔,或许在这种用贫民这个词语不太合适,罗马人一般称呼这里为“彼兹区”,意为商人聚集之地。

事实上,这里的确聚集着众多来自五湖四海、世界各地的商人。邹燃等人在这里根本不显眼。

距离格洛尼兹那一战已经过去两个月,现在是汉元100年的春天,不过这鬼天气依旧冷到骨子里。邹燃带着刘全、文川还有四个汉军将士就到了罗马城。

在这种天气下,酒馆显然有着爆棚的人气指数。

酒馆里人声鼎沸,不时有人在大声嚷嚷着什么。邹燃蹙着眉头,听文川在旁边翻译。

“他们在谈论地中海和大西洋发现的一些趣事,有人说在大西洋南面发现人鱼,还在新大陆发现了不死泉……”文川的语气里也显然不是很相信。

新大陆?

邹燃眉毛一挑,圣祖皇帝的世界全舆图上早就标有美洲的存在,只是真的发现这片大陆还是五十年前的事。第一个发现新大陆的不是罗马人,也不是阿拉伯人,而是汉人!

大汉帝国吴郡人氏郑沁,在五十年前带领四艘商船,从吕宋出发,横跨了太平洋抵达美洲。不过在他到达之前,阿拉伯帝国在非洲南部的一个小附属国果刚已经有人在美洲沿岸居住!

当然,世人是不会承认新大陆的发现者居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子民的,所以大多数人都宁愿承认郑沁是最先的发现者。

不过这个时代可不是工业革命后的欧洲,西方人的殖民手段还落后的很,很客观的说,如果不是有火枪和工业,欧洲人未必能够征服美洲土著印第安人。

所以虽然过去了五十年,新发现的美洲并没有让欧洲产生浓郁的殖民欲望,他们更多的还是乘船前往美洲,和当地居民采购货物,进行简单的贸易活动。

而经过五十年的接触,美洲地区的情况也为欧洲人了解,在整个美洲大陆,已知的国家只有两个,都集中在南美地区,第一个是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中东部的玛雅帝国,第二个是美洲中南部的阿兹克特帝国。这两个国度还在不断的爆发战争,互相之间攻伐不休。

北美洲还是一块无主的土地,当地的印第安人还是处在极为原始的阶段,没有国家和领土的概念,以部落为聚居单位,酋长为最高领导者。生活在北美洲东部的印第安人部落热情好客,欢迎任何外来者,而在西部的印第安人却极为排外。

当然,这些都还是美洲的一小部分,都是欧洲冒险者自己的传说,还没有正式进入官方视野。毕竟亚欧大陆上都还没有未征服的领土,谁还有那个闲心去管远在美洲的土地呢?

相对而言,还是汉人的脚步迈的比较开。汉圣祖自从绘制了“世界全舆图”之后,许多未能继承家族地位的子弟便以闯南洋作为谋生手段。在邹燃到达之前,汉人的领土扩张已经抵达澳洲。

正如之前所说的,除了星落城以北的土地帝国会委派流官直接管辖之外,其他土地都是采用如罗马、阿拉伯那样的总督模式。即,帝国承认汉人对海外所有领土的占有,这些获得帝国认可的土地都归发现者和占有者管辖,领土权属于大汉,每年他们要向帝国缴纳一定的赋税,然后帝国视情况派遣战舰前往视察。

这是一种比罗马和阿拉伯的行省制度还要宽松的管理模式。但却是如今最有效的模式。

可以说,若论领土面积,大汉帝国绝对是世界上最庞大的,除了欧洲和非洲,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属于大汉的领土。当然,差日不落帝国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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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馆里听了文川对美洲的介绍,邹燃心里有些激情澎湃。不过他没有得意忘形。他依然牢记自己这次到罗马的任务是什么。

“有没有人提到布拉哈城那场战事?”邹燃问。

文川摇了摇头:“没有。不但没有布拉哈城的战事讨论,连格洛尼兹的也没有……东家,你说安敦尼那个混蛋究竟把班达克大人送到哪里去了?”

在这里,文川可不敢称呼邹燃将军,这酒吧人员极其复杂,都是来往于世界各地的商人,作为世界通用语言,听得懂汉语的大有人在。如今他们的身份是来罗马做生意的商人,文川只能称呼“东家”,这也是汉人对老板的一种普通称谓。

而至于班达克,呵呵,也不知道是安敦尼的主意还是亚苏克的,他们居然大张旗鼓的押送犯人进了格洛尼兹,另外却偷偷派了一小队人将班达克直接送回罗马。

当邹燃从哈奇手里接过那个犯人的时候差点当场发飙,幸好那人也不是个路人,而是阿拉伯真主战士骑兵的统帅,在见到哈达之后,他将情况都一一向邹燃说了。

这时邹燃才知道自己被安敦尼给耍了。

这“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调虎离山”的计策可不是邹燃的专利,既然允许他偷袭五山城之后再连夜转战格洛尼兹,当然也得允许安敦尼做两手准备。

当时邹燃还真有点傻眼的感觉。这次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把班达克救到,反而把自己的实力给暴露了。此刻若还留在亚细亚行省,无疑会被安敦尼调动整个行省的力量进行围追堵截。

刘全劝邹燃先回布拉哈再说,但邹燃却不是个喜欢服输的人,更何况他还有狼群这招暗棋没用呢。于是他决定先让周瓯带着大部队撤到拉甘,一旦遇上罗马人就先撤回海上,让缪西娅多加照应,毕竟汉军若被围剿,对她也不利。而他自己则带着几个人一路往佩尔盖而去。

到了佩尔盖之后才发现,亚细亚行省总督辛普森已经乘船回罗马述职了,压根就不在佩尔盖城。而安敦尼一行人居然也没有在佩尔盖城停留,而是直接从城外经过,直奔罗马。

这下邹燃没有选择了,只有一路跟到底,所以几经辗转,到了罗马。

应该说,这个时候到罗马是最不合适的。首先是鸿胪寺卿王显已经启程回国朝见新君,一旦在罗马出点什么事,他根本没有倚仗。其次是罗马城是罗马帝国的首都,各方面都不是中东地区那混乱样可以相比的。再次,他们的面孔太过东方化,一旦出现在罗马城的其他地方,一定会被人认出来,而且清洗记住。这也不方便他们到处乱来。

缘此种种,文川这半个东道主就决定将他们先安置在彼兹区,这里汉人、阿拉伯人随处可见,也不至于让他们显得太过出众。

但是在这里也有一个非常坏的地方,那就是绝对不可能接触到罗马核心所在。正如大汉帝国帝都雒阳,住在尚善坊的西方人不可能随意到皇城附近遛达一样,罗马公民居住的七丘之地是连接近都别想接近。

事实上,罗马城从汉元前九百多年前就开始奠基,不过那时候的罗马城还没有统一规划,而是自然发展。就算到了共和国时期,罗马城也还是自然发展状态。直到帝国时代才有了一定的规划,但还是有些杂乱无章。

真正对罗马城进行大规模规划是从汉圣祖西征之后。去过大汉帝国帝都的罗马学者回到这里,开始鼓动元老院,向奥古斯都建议,要将罗马建成不输于雒阳的豪华大城。

之后,经过了将近两百年的规划管理,才有了如今罗马城的模样。

当然,在这种状态下规划起来的罗马城,有着很重的东方风格。比如罗马城也分为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模式来安置人民,罗马统治者的核心也在城市的最中央,以及罗马城中没有城堡,而是建造如雒阳一般的城墙加以拱卫……

罗马城的中心当然就是著名的七丘---帕拉迪诺、卡皮托利诺、埃斯奎利洛、维米纳莱、奎里纳莱、凯里、阿文蒂诺!所以罗马城又被成为七丘之城。

这七个山丘连在一起,南北长约万步,东西宽约四千步,周围有城墙环绕,构建出罗马内城。整个形象是个不规则状,宛如一头蹲伏的雄狮。

七丘中,帕拉迪诺是罗马城的中心,奥古斯都的皇宫和元老院都建在山丘之上,围绕帕拉迪诺还有林地和石板街道,周围是帝国的办事部门。大汉帝国的鸿胪寺不在帕拉迪诺,而在离帕拉迪诺还有两千步左右的奎里纳莱。

十八条主道是从帕拉迪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在内城外的广场被隔断,然后重新又连接在一起。

在内城以南,还有一个巨大的广场,称为帝国广场!广场上耸立着罗马帝国的缔造者凯撒的雕塑!而邹燃等人所能到的最接近内城的地方就是这里。

大汉帝国皇城的前面也有一个广场,称为昭武广场。不过罗马的这个帝国广场与昭武广场比起来,大小规模都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是,昭武广场的两侧是林木隔离带还护城河,而帝国广场的周围却是大片的农田。

据文川说,不但帝国广场周围有大片农田,在内城的七丘边上也有许多地方开辟出农田。

一开始邹燃还以为这些农田只是摆设,又或者是罗马的皇帝鼓励农桑之类的形象工程,直到文川解释后才知道,这些农田是真的有种东西的,而且每年都有人定期管理,奥古斯都还亲自负责大概一亩左右的农田呢!

至于原因嘛,除了鼓励农桑之外,更重要的是历任奥古斯都担心有一天罗马城会被敌人长期围困,会导致城中粮食匮乏,所以开辟农田以备不时之需!

古今中外,自有战争以来,这种围城之战就从不缺乏。希腊和特洛伊之间的战争就打了十几年,若是城里没点粮食储备,还真很容易被人围死。

不过在东方,城市储备粮都是通过地窖、国库等方式进行囤积,而罗马人好么,直接自己种。这个创意倒也真是别具一格。

作为一个将军,邹燃对这方面的事情非常留意,所以特地询问了文川关于罗马的城市防卫情况。

文川说,罗马城的防卫建筑与雒阳极其相似,大体相同,唯一的区别在于内城的七丘,每个山丘之上都有一个简易城堡建筑,所谓简易城堡是指类似城堡,但又要更加简单和坚固的石体城堡。这种城堡能够吞并不过数百,但非常坚固,而且每个城堡只有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石门,平时禁闭,只有罗马统治者们受到了威胁,才会打开让他们集体躲入这种城堡内。

在罗马人口中,这种城堡有个非常难听的名字,叫“鼠堡”,意思是胆小的老鼠躲藏的地方。事实上,这种鼠堡的防护力还是很好的,除非用大规模的众弩或者弩炮连续轰上一天,否则绝对不会对墙面造成任何伤害。

据说鼠堡内部还有其他构造,但这就不是文川所能了解的了。

至于军队,罗马城外有公民军团,城中有一支近卫军团,一个对外,一个对内。近卫军团分为九个联队,每个联队是一千人,加起来就是一万余人。相当于一支主战军团的数量。

另外,城市里的所有治安情况都是由近卫军团和保民官负责。而保民官的府邸不是固定的。保民官所过之地,就是他的办公场所。

而这一届的保民官叫提西亚克,是位爵士,也是元老院的一员。更重要的是,他是詹姆斯公爵家族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