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邪骨仙风 > 第四十四章 血染桃林全文阅读

阚大山人在空中,躲无可躲,避无可避,而且如此近的距离,就算他能够做出反应,也无济于事,仅仅是避开了咽喉和胸口的要害,其余的地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剑芒穿体而过,双眼里满是不可置信,呢喃道:“剑芒外放……怎么可能,你……是谁。”

剑芒外放,只有出尘境的修士才能做到,是出尘境修士的标志。老三虽然掌握了刀芒,还没达到外放的地步,只有依靠真元才能催动。

杜牧眉头一皱,觉得这堆“金子”的话太多了,碰到他就该有被“金子”的觉悟,不过既然对方已经被“金子”了,他也不介意多说两句,道:“红榜任务。”

阚大山眼睛一亮,见到对方已经抬起了手,随时有出剑的可能,急忙道:“前辈无非是求财,只要前辈饶我兄弟一回,我保证奉上所有财物。”

红芒猎妖团横行桃林石榴十余年,搜刮的财物绝对不会是小数目。

杜牧摇头道:“杀了你们,财物仍然是我的。”

阚大山大骇,转身欲逃,只见一道赤芒突然在眼前放大,下一刻,他就见到自己的脑袋高高飞上了天空,一股鲜血从身上断头处喷射出来,双脚继续朝前奔跑,一步两步三步,噗通一声,在四步之外倒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阚老大似乎还有着思考:一个人能看见自己的身体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那身体没了脑袋还能跑呢。

与此同时,阚老二抱着老三的尸体从桃树后走了出来,悲声道:“老大,老三……没了。”接着,他就看见了更让他悲痛的一幕:

眼见阚大山脑袋飞上了天……

眼见阚大山身体在往前跑……

眼见阚大山滚落到了地面……

眼见阚大山身体伏在桃林里!

老三……在他怀里!

阚二山觉得自己的神经有些麻木,脑子里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老大,你在开什么玩笑,老三死了,你不要再吓人好不好。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阚家三兄弟纵横桃林十余载,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人没抢过,什么人没杀过,怎么可能会死。

阚二山用脚踢了踢老大的脑袋,“老大,你快起来啊,咱们给老三报仇。”

阚老大的脑袋骨碌骨碌滚出老远。

阚二山双眼通红,有些急了,大叫:“快起来啊。”

杜牧嘲笑道:“他起不来了,你接受现实吧虽然现实很残忍。”

阚二山霍然转身,盯着杜牧,厉声道:“我杀了你!”用力一抛,将阚三山的尸体甩了过来,随后势如疯虎,猛扑过来。

“你脑子已经傻掉了,”杜牧身形错开,反手甩出一道剑光,道:“那就送你去跟他们团聚吧。”

噗嗤!

一道血箭从阚二山的脖子飙飞出来,喷出三丈远之多,洒在一片桃花上,更增娇艳。

咕,咕!

阚二山双掐着自己的脖子,眼睛瞪着杜牧,眼珠子都快凸了出来。鲜血,顺着他双腕流了下来。怎么捂都是捂不住。

“你,狠……嗬……”

阚二山嘴里发出咕咕的声响,喉咙嗬嗬的往外漏着气。

杜牧诧异之极,这红芒二当家的居然埋怨自己下手狠,他真想追进鬼门关里问三人一句,你们抢劫商团时狠不狠,你们杀人越货时狠不狠,你们肆虐民女时狠不狠!尼玛的,现在居然埋怨我狠,有种你丫的去问问胡力,我恶人杜几时慈悲过!红芒居然也讲道理了,还有没有天理。

“不狠的话,又怎么活着呢。”

杜牧幽幽叹口气。不过他这句话,阚家三兄弟是听不到了。

杜牧想要斩杀阚三山,几招就够了,阚老三的实力,也就是脱谷八重高位的样子,连巅峰都没到。杜牧的修为虽然只有三重,但是他掌握铜阶秘技拥有压倒性优势,斩杀阚老三不算难事。

对上对上脱谷九重的阚老二,估计要用十多招,毕竟对方的实力还要在阚三山之上。想要斩杀阚老大估计要费些功夫,因为他是三人里实力最高的,而且也是脱谷期里最顶尖的强者,没有三五十招恐怕拿不下来。只是这个家伙一开始就小看了杜牧,小看的很彻底,在他的认知里,脱谷期巅峰对上脱谷期三重,还不是摧枯拉朽的辗压,再加上老三身亡,给他心神带来不小的打击,所以结局也就难以避免,虽然他可以避免秒杀这个悲剧,但最终结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唯一的不同就是不用死的这么难看这么憋屈。

至于阚二山这个更加悲剧的人物,只能说他的死是理所当然,死的毫无疑问。如果说阚老大的死是因为他轻敌以及忧心三弟身亡之故,那阚老二的死就更加没有理由可找了,本来你就技不如人走不过五招,老大老三的死还不能让你警醒,死了也是活该,如果非要找个借口慰藉一下死者,那只能是:白痴。如果白痴也算是安慰的话。

望着地上三具尸体,长长吁了口气,出来已经七日,终于是完成了任务。虽然没有全歼红芒猎妖团,但斩杀了三大统领和六十余骑红芒,再加上石榴山一役,红芒前前后后折损百余人,这个任务基本上能称得上圆满了。剩下的红芒不足为惧,再也兴不起风浪来。

在尸体上随意翻了几下,没有找到有价值的东西,只摸出几张浸血的金票,随手扔到一边。心里疼的直哆嗦。这东西见了血,即便他想用,人家未必敢收。看样子钱财都藏在他们老巢里。

确认手指手腕腰带这些关键部位没有想象中的东西,才开始细细打量三个红芒头领的脑袋。这才是真正值钱的玩意。

有了这三颗头颅,便等于是有了五万两黄金。对没见过钱的穷鬼来说,别说是五万两黄金,就算给他五十两白银,他做梦都能笑醒。这五万两黄金得换多少银子啊!

呸,老子换成铜板铺在床上,一天数一次。

甩手两道剑芒,切割下两人的头颅,反手将离火剑插回鞘中,从腰带里取出一个黑布口袋,吹着口哨,将阚三山的头颅装进袋中。

好像那狰狞恐怖的不是人类的头颅,而是从地里刨出来的金地瓜。

“黄金万两!”

想到万两黄金已经装进口袋,杜牧乐不可支,嘴角都快裂到耳后根去了,俯身把阚二山的头颅兜进袋里,“黄金万两……呵呵呵……”

擦了擦口水,丝毫不觉得他的举止有多恶心,继续抄向阚老大的脑袋,“呵呵呵……”

杜牧正沉浸在一夜暴富的幻想之中,眼角余光忽然扫到前面那株桃树之后,无声无息的射过来三道绯色寒芒。如果不是这时候林中正好有风吹过,如果不是他对风有着超强的感知,如果不是这一刻正好抬起了头,他还真发现不了夹杂在无数花瓣之中的那三道绯色寒芒。

寒芒一闪,已经迫在眉睫。

杜牧瞳孔骤然收缩,低呼一声,忽然就朝着相反一侧的桃树滚了过去,耳边就听见嗤嗤嗤三声响……

三道寒芒贴着他的眉角,钻入了身后的泥土之中,就差一线。

杜牧躲在桃树后面,屏住呼吸,眼睛盯着寒芒射来的方向,心里涌起一股寒意。躲在黑暗里的那个人绝对是一名高手,修为可能还在脱谷之上,并且善于捕捉时机,对方不在他斩杀阚家兄弟时出手,不在他搜索财物时出手,偏偏在收取第三颗头颅时出了手,连杜牧自己都觉得,那一刻是他心情最愉悦,警惕最低的时候。如果不是他鬼使神差的抬了下头,现在地上又多了一具尸体。

杜牧从树后悄悄探出一只手,握住地上的一只脚踝,用力将阚大山的尸体朝前方甩了过去,同时,团身抱膝,快速滚向两丈外的另外一株桃树。

就在阚大山尸体凌空而去的时候,杜牧耳朵里听到左前方一棵桃树下传来一阵细微地几乎耳不能闻的声音,噗噗噗,尸体上顿时插上了十几根袖钉。

狡猾的家伙,那家伙居然也换了躲藏方位。

杜牧深深吸入一口气,然后屏息不动,对面那人似乎也没有动静。

此时比得就是耐性,谁先暴露目标,谁就占据劣势,谁撑得住气,谁就有优势。

跟这样的对手比耐心,明显不是明智之举,对方使用的手钉不仅无声无息,而且威力着实惊人,对上这种情况,杜牧也是没有太好的办法,就算有两败俱伤的想法,恐怕还不等他冒头,就立即被射成刺猬了。

忽然,一阵劲风袭来,一个黑影迎面扑到。

杜牧一惊,借着桃林掩护,斜身往旁边窜去,却见那黑影直直落下,竟是一具无头尸体。

杜牧心中大骇,暗叫不好,果然便见尸体下面,闪电般窜出三道寒芒,瞬间逼至身前。杜牧强行扭转身体,凌空往后翻去,他双脚此刻离开地面半寸,此时已经没处着力,回风荡柳身法被他用到极致,接连荡了三荡,一连退了六七步。

噗的一声,一道寒芒穿入胸口。一枚钉状物体钻了进去,上下距离心脏仅余半寸。

“终究还是没能躲过啊。”

感到一股寒气在伤口附近扩散开来,杜牧无奈的叹了口气。

暗中那人先用尸体佯袭,下面再暗藏杀手,完全就是杜牧刚刚用过的伎俩,这一份狡黠,连杜牧都骗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