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灭天大灵师 > 第十二章、别得罪女人全文阅读

一个受各方追捧的女人,这个女人还拥有倾城的容貌,这个女人一定是骄傲的很。她不会容许任何不如意发生在自己身上。

按道理来说,李乐在这里只是个小杂工,本不能引起她的注意。如果每个杂工她都注意,那么她早就气死了。她再美,也不能保证每个都迷恋这美。

李乐不同。首先是气质,虽然肉身不是自己的,但是气质不是来自肉身,它来源于灵魂。有什么样的灵魂,才会有什么样的气质。李乐的气质是纯文人的艺术家气质。

这里可是以战争为主旋律的世界。既然有战争,那么占主导地位的便是武。文人很少见,即使有也是魔法师式的文人气质。很少有纯粹的文人,纯粹的文人要么倚附强者,要么死。这是这个世界的法则。没人能改变。

李乐出现了,还是以杂工的身份。

杂工意味着贫困,贫困怎么可能有文化?

丽纱是名角,还是贵族。一个有钱的贵族总会很好的保护自己。在李乐甫一出现,她就派人去查探他了。

虽然他曾是塞里丝国王,但是这个世界的危险性和某些人的故意隐藏,让他这个国王几乎无人认识。

一个无人认识的国王遭到私人的查探,自然他的行踪只开始于下山后。

这种没有头绪的行踪,普通人看上去似乎很正常,但是丽纱不是普通人,她是贵族。贵族式思维,总是把危害掐灭在萌芽状态。一个一掷三十万金币的人,会来做一个小小的杂工?无论怎么想都不合理。

一开始,李乐的猪哥样,至少她是这么看。这也是正常思维,艺术性目光?别逗了。男人看女人,除了性的艺术,还有什么艺术?她误以为这个富家子弟,一定是骗家人说要创业,其实是为自己,伪装成杂工。

这样解释可以很好解释他的行为。一掷三十万金币,这是在创业。而买了老人和孩子,这说明他志不在创业,创业只是借口。当他打进片场,成了杂工,一切就很明显了。丽纱可不只一次遇到这样的贵族子弟。毕竟娶了她,娇妻、金钱、势力,全都有了。娶了她,她能让一个小家族很快成长为一个中等家族。

一直这样看待李乐的丽纱,当他露出失望的表情,可想而知,这对她的打击有多大。

“走!”她很愤怒地挤出这个字,带头离开了。

她这一走,就没有看到后续变化。

湿衣是个过程,这个过程并不太长,更何况剧组的服装只追求一时的效果,本身却是根本质量不过关,单薄的很。

丽纱在衣服被完全打湿后,整件衣服一下变成了透视装。女性本就是有如荷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而这种若隐若现的美,正好让远观更具有可看性,暗合远观的神韵。

李乐发现她的胸很大,浑圆、坚挺,色泽很好。这坚挺的胸部,就是在引力作用下,也没有一丝儿下垂。

人们都很喜欢胸大的女人,并且常说胸大可以奶孩子。这话不错,胸小往往会没有奶水,而几百上千的奶粉,也不是所有人负担的起的。如果再因此中毒,医疗费更是让人们头疼,哪怕有人赔付,那也是几场官司后的事了,医院可绝不会等,他们的上帝是阎王,而不是病人。所以国家才会鼓励母乳。

但是母乳也不过才一年,至于其他的时间,各个奶妈们她们乳的是谁,她们知道,他们也知道。这是房内秘密,心照不宣。

李乐此时想的不是那些。他作为一名画片制作师,为了艺术,他画过无数的裸女。这些女人有美貌如花的,也有不堪入目的。更有一些脸如桃花,身如鸡肋。

无论这些人什么样,即使最好的一批,这些人的胸都微微有些下垂。这是自然的法则,无人可以避免。只有一种人可以避免,那就是隆胸者。

有了这样的想法,李乐自然怀疑她胸部的真实性,他几乎就认定她是个隆胸者。可惜前任匮乏的人生阅历,让他找不到任何有隆胸医生的证据。不过在想到这世界的先进程度,又能引进其他世界科技文化(异界穿越),他已经认定了这事。由此他更想到,是不是她的脸也是假,比如垫一下,磨磨骨,做做拉皮。这在地球很正常。

李乐又忘了这不是地球,这里的人很长寿,长寿也就会守旧,守旧者又往往权势惊人,他们怎么会允许人造美女存在。更何况想打破人类的禁忌非常困难,虽然这禁忌一旦被打破,就会不断遭受打击。

丽纱很生气,她走进她自己的豪华休息室,不是打砸东西,这是没有修养的做法。她的修养很好,自然不会这么做。她是快步是到镜子前,她想看看妆是不是因为雨水的关系,弄花了脸。不然,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像,一个痴迷于自己容貌的家伙,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镜子中她很美,虽然雨水稍稍打乱了她一些为电影画的浓妆,但是由于透视装存在,仿佛雨打牡丹,透出了骨子里的诱惑力。

丽纱想了一下,才认定下来。这不是错觉,片场的静,还有那个十字家族小子的猪哥样,就是最好的证明。

丽纱证明了自己,那么李乐的反常,只有一个可能了。

“遥遥。”她呼唤自己的经济人。

“什么事?小姐。”

“你告诉十字家族的小子,就说今晚我去赴会。”

“小姐,你要和他做朋友?”经济人很吃惊,因为无论是家族原因,还是工作原因,她从不接受男性的邀约。

“不,我会自备‘男朋友’的!”

“小姐,你是说……”作为她的经济人,自然很清楚她的小姐脾气。在看到李乐的表现时,她就知道他惨了。小姐是那种她可以不理睬,甚至鄙视你,而你绝对不能不理她,更何况闪躲和失望。一下子,便犯了她的大忌。

丽纱点点头,眼里藏不住笑意,那是即将报复的快感。

“不行,小姐。十字家族很残忍的,他们会杀了他的。”

“放心好了,我是和平主义者,从不杀人的。”丽纱开始重新打扮,为舞会做准备。“再说一个可以一掷三十万金币的人,也不会是个普通人。”

“是哦!他是你的痴迷者!”经济人的话酸酸的。她也是女人,李乐多金(三十万金币)、英俊、有气质,又不是什么贵族。作为白马王子梦早破碎的经济人,甫一看到他,就把他定为了她的白马王子。至于李乐后来的猪哥样(丽纱这样说,她也这么认为),她早就习惯了,自从成为了丽纱的经济人,她就明白了莹火不得和皓月争辉的道理。

“不,她不是。如果是,他就不会躲,而是飞扑过来,保护我,更不会失望。他一是有别的什么目的。”在这一点上丽纱倒猜对了,所以女人的直觉是很可怕。但是她一扩展,却又想偏了。“甚至可能是杀手。”自小生活在贵族圈的人,永远少不了勾心斗角。他们一注意,往往会先想到坏处。所以普通人想活得平静、长些,便最好不要被这些上位者们注意到。

“不,不会的,他不会是杀手!他也许只是不再喜欢你了。”一旦被认定成杀手,那么李乐便死定了,经济人知道面前这女人的能量有多大。一个这么好的男人,又不喜欢丽纱了,这简直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她如何能不为她说话。

可惜由于牵涉到了终身幸福和爱情,再精明的女人也会失去往日精明。她的话不仅没有劝住丽纱,反而让她怒火中烧。“那他就更该死!只有我青莲·列美·帕多丝抛弃男人,而永远不会有男人抛弃我,这是我们帕多丝家族的优良传统。还不快去!”丽纱作为大贵族,从小便被训练一双火眼金睛,李乐是不是杀手,她不用看,都知道。但是作为女人,她宁愿他是杀手,而不是一名从痴迷到不喜欢的男人。

丽纱一发火,经济人只能去执行命令,不管她有多沮丧,有多么不情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