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小说网 > 其它小说 > 千年汉帝国 > 【第二十二章 双雄会(一)】全文阅读

不得不承认,吴大铖的话将秋香、李珊,包括一向有些大大咧咧的王金彪等人都给吓到了。吕涛更是皱着眉头再三询问吴大铖有没有看错。

“绝对不会错的。属下镇守朵兰城堡六年,其间去过里海西岸的伊斯坦堡,见过那些罗马士兵。他们的装备和披风如此特别,属下是不会认错的!”吴大铖铿锵肯定的话语并没有让众人安心,反而让所有人前所未有地担心起来。

反倒是邹燃却有些好奇地问:“那些罗马士兵是什么装束?比我们汉军还威风好看吗?”

“呃,那些罗马士兵都是头戴半面铁盔,盔上有鲜红或白色鸵羽,身披板金铠甲,鱼鳞铁甲上包有红布,有半截护臂和甲裙,腰系嵌金属甲片腰带,佩挂带圆钉镶的前挡,直到大腿,身后是红色披风,铠甲下羊毛编织的短袖束腰长衣,脚穿皮凉鞋……呃,说实话,比我们汉军稍微差点!因为他们只有裙子,没有裤子,连大腿都露出来了!”吴大铖老实地说。

“是吗?!”邹燃兴致勃勃地道,“比咱们汉军丑竟然也能跟我们并驾齐驱为当今的另一个超级大国?那我倒要去看看!”

“校,校尉,你一点都不害怕吗?”吴大铖终于忍不住问出来。

“害怕?为什么我要害怕?”邹燃看了看周围已经鸦雀无声的众人,哈哈笑道:“罗马是当今西方大国没错,可咱们是大汉也不是黔中夜郎,统治这片土地的时间比他们建国的时间都要长,怕他何来?再说,圣祖西征时可没少踹罗马人的屁股,难道咱们堂堂羽林卫怕了那些连裤子都没穿的罗马人不成?”

“哈哈哈哈!”

周围的汉军士卒纷纷大笑,刚才那种担忧害怕的情绪顿时一扫而空。

叶冰兰和秋香因为受不了邹燃那粗俗的语言而忍不住皱了皱瑶鼻,但嘴角却是掩饰不住的笑意。菱悦和李珊对望一眼,都是苦笑摇头。吕涛和马嵬却是轻轻叹服。李纵更是轻吟出声:“能一语而鼓军心士气者,除了邹校尉,这世间还有何人能够做到?”

连王金彪都忍不住拍了拍赵九重的肩膀道:“嘿,这邹校尉是越来越对我的脾气了!”

赵九重摸了摸有些生疼的肩膀,嘴巴却笑呵呵地:“那是,邹校尉可不是一般人!”

正是这不是一般人的邹校尉,在带着他们走向另一个不一般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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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中国古代的军队是很少在头盔上插翎羽的,不是没有,而是很少。而披风更是西方军队的专利。至少中国的古代骑兵是完全不加披风的,因为骑在告诉疾驰的战马上,一个披风实在非常碍事,减慢了速度不说,还加大了敌人的打击面,披着披风上战场简直是嫌自己死的太慢。当然,那些指点江山运筹帷幄的将领是不在此例的。而西方的军队从古希腊开始就有披披风的习惯。

在这个时空的汉帝国,由于圣祖改制,汉军骑也有自己专用的猩红披风。不过在战场上,骑兵还是很少使用自己的披风,理由同上。披风在汉军骑身上的运用更多是在夜间行军时当作御寒的衣物,又或者是睡觉时的行军被,雨雪天的蓑衣等等。挥舞着披风摔到敌人脸上,然后再将敌人一刀斩与马下的行为只是艺术家的幻想,真实的骑兵对战中这种场面是不可能发生的。

不单单骑兵,步兵也一样有自己的披风。不过相对于骑兵的披风来说,步兵的披风就有了更大的用处,除了御寒衣物、行军被、蓑衣等等用途外,在战场上一件良好的披风也有助于避过敌人的劈砍。整齐划一的军队有了披风更加显得气势磅礴,增加军心,打击敌人的士气。

最起码邹燃在看见那支披着红色斗篷走进月氏军营的罗马军队时就有种被打击到的感觉。

“妈的,披着红色披风以为自己是超人啊?有本事把内裤穿外面给我看看!”邹燃嫉妒地吐了口口水,哼哼道。

“真壮观!校尉,这有多少罗马军队啊?一万还是十万?”普事可也跟着过来了,偷偷看了一眼,吐着舌头问。

秋香看着这么气势磅礴的罗马军团,面色冷峻,沉声道:“一支罗马军团是一万两千人,这应该是罗马亚细亚行省的步兵军团,人数在一万五千人左右。邹燃,看来我们这次碰到硬手了,这支罗马军团不是我们能撼动的!”

邹燃却撇嘴道:“一支行军的时候不断露出大腿的队伍,老子才不鸟他,壮观?壮观个毛!如果你说的壮观是指那一排排若隐若现的腿毛的话,那我承认他们的确是世界第一!”

“噗哧。”秋香忍不住又笑了,眼波流传,横了邹燃一眼道:“你干嘛老是贬低罗马军团?他们可是与羽林九卫齐名的军队,应该值得我们尊敬!”

“哼,我就是看不得他们那副没穿裤衩还趾高气昂的模样!算了,回去再说,小心点,别被发现了!”邹燃徐徐退了下去。

说实话,对于罗马军团邹燃还真不是很害怕。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又也许是无知者无畏。对罗马帝国的强大邹燃一直是在现代的时候从书本上了解到的,那种了解终究不是那么直观,而对于汉军的强大邹燃却是刻骨铭心的感受过,所以他才一点都不屑罗马人。

相反,不论是吕涛还是秋香,他们都接受过太多关于罗马军团与羽林九卫齐名之类的宣传,所以他们会对罗马军团有所忌惮。更何况,他们此时只有四千残兵,而那边可是数万罗马军队,还有月氏近卫……

“不行,这样我们想要安全通过朵兰城根本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搞到更多的情报!”一回到采石场,邹燃就将所有人召集起来道。

吴大铖道:“对,校尉,这里离朵兰城堡还有五里,我建议晚上由我和几个弟兄先偷偷潜入朵兰城,然后伺机前往朵兰城堡和耿校尉取得联系。”

邹燃看了看已经西斜的太阳,点头道:“好,另外我想亲自去一趟朵兰城,妈的,老子就不信了,从十万月匈联军手里老子都能跑出来,还会怕了只有四万人的朵兰城!”

“我也去!”李珊急道。

“不行,你身上有伤,跟吕将军一起留守。秋香,叶冰兰,宇文献,李纵,你们五个跟我混进去!”邹燃干脆地点名。

“是!”除了李纵,其他三个人都干脆地应声。没有一丝犹豫。

邹燃问李纵:“怎么,你不想去?”

李纵苦着脸道:“不是我不想去,我担心他们认识我,万一暴露了那可真是送猪给狼,自投罗网啊!”

邹燃嘿嘿一笑:“放心,我懂得易容术!”

“嗯?”李纵疑惑地看着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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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军队之所以在西方世界所向披靡,与其严酷的纪律是分不开的。在罗马军队中,逃跑,偷窃,丢掉武器、盔甲及同性恋都是死刑。而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什一抽杀法”。罗马军法中规定战场逃跑的人要被判死刑,而执行的时候长官仅仅拿武器轻轻碰一下示意,然后所有其他士兵随意对此人加以任何凌虐及屠杀,其死状惨不忍睹。而如果一个团队集体逃跑则所有人抽签,十签中有一死签。抽中者按前面所说的加以惩罚。

罗马军团的编制大概一万两千人左右,一个罗马军团分为两个作战旅。一个旅为六千人,下面分大队、小队和百人队。用大队作小方阵的基本单位,每一横排分别有四个、三个、三个大队方阵,每个大队方阵宽五十人,纵深八到十人,每人间隔两步左右。罗马军团主体是棋盘格式的三横队战阵。所谓三横队,不是三排士兵,而是三排小方阵。

罗马军团的主要武器是重剑。每个士兵配备一把重剑和一把短剑。这也是整个西方史上用剑而不是长矛为主要武器的军队。罗马重剑与汉军的战刀长度相当,短剑则比汉军自配的短刃要长大约三寸。但是罗马士兵的盾非常大,比汉军的盾要大一倍,木制蒙皮用金属条加固。

除了剑士兵还带两支两米多长的标枪,作战时,先来一个标枪齐射,打乱对方的队形,然后冲上去和对方近战。因为罗马军团用剑,所以和密集队形的希腊方阵最大的本质区别是队形更疏散,这很自然,因为人和人之间要留下挥剑的距离。

罗马军团的骑兵有重型盔甲,长枪,盾,长剑,弓箭为制式装备。步兵有长盾,投石器,弓箭,头盔,胸铠,胫甲(仅包右腿),一条长矛、一柄西班牙剑和一把匕首,护肘、护腕、雨衣、油灯、三天的饮食、扎营工具等。可排成”龟甲阵”。

一支罗马军团中还有一个重型装备联队,主要装备有弩炮,盾车、弹弩、火攻战车、破城锤、攻城塔等,是负责攻坚的主要力量。应该说这个配备是模仿汉军而形成的,许多武器也是完全模仿汉帝国制造的。

罗马军团的最高长官叫统帅,下辖旅团长、营团长、大队长、小队长和阿司长(百人队队长),最小的单位跟汉军一样是伍,设伍长,十人队为督长。一般而言,罗马军团的最高长官都是元老院的元老或者贵族才能担任。从普通平民晋升为统帅的整个罗马历史上只有五贤帝时期的海雅希斯统帅!他是在西征西班牙时获得的晋升,后来在与汉军争夺里海时兵败伊斯兰堡,自尽身亡!”

邹燃将这份手稿收了起来,本来想放在马背上的行囊里,想了想又塞到了怀里,贴身放好。这是李珊交给他的。

“燃,我知道你需要这个!”李珊这样对他说。

邹燃不知道这个女孩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会有跟罗马军团作战的心思。但他却知道,也许李珊是这支军队里最了解他的一个了。

是的,没有人会认为现在是和罗马军队交手的好时机。哪怕吕涛和马嵬都没有想到。经过邹燃一番带着讽刺意味的话语虽然将将士们对罗马军队的恐惧抛之脑后,但罗马军团的强大已经是根植在他们脑海里,要知道他们在大汉也只是属于二流部队,而罗马军团呢?那可是与大汉羽林九卫齐名的军队,而且人数比他们多了数倍,这种情况下谁会想到他们的主帅已经打着跟罗马军团交战的心思了呢?

邹燃才不管罗马军团是不是强大,他只知道,大汉帝国绝对不可能向罗马发出派兵申请,即使有,罗马人也不应该这么平和地走进月氏人的军营---这种种桩桩只有一个解释:罗马人是月氏人请来的帮手!既然如此,那他们就是敌人!

“校尉,我们该如何偷偷绕过朵兰城?”

“校尉,也许我们可以乘着天黑先绕到朵兰城北面去,那里有一个高地,可以冲到朵兰城下。”

“校尉,或许我们可以先进入里海,找船带我们绕过朵兰城!”

……

众人纷纷给出了自己所能想到的最好建议。但邹燃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在思考,在决策该采纳哪条建议,但唯独只有李珊猜到了邹燃的心思。

“这就是知己么?还是心有灵犀?”邹燃隔着粗布衣衫摸了摸怀里的手稿,有种淡淡的温柔萦绕在胸口,很贴心。

“校尉,前面就是婆多吉,过了婆多吉就是朵兰城了!”李纵扭头对邹燃道。

现在他们六个人身穿粗布衣衫,每个人怀里都抱着一只羊羔正“步履蹒跚”地朝朵兰城外围的一个聚落走去。

他们现在的身份是从塔卢坎流浪过来的难民,部落被占领,连他们的羊群和马匹都被抢了,只剩下怀里的羊羔。在这个游牧部落众多的西海州,只有这个身份不会惹人怀疑。

李纵如果事前知道邹燃所谓的易容就是把他保养的极其完好又潇洒又飘逸的长须给剃掉的话,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这样易容的。不过这样一来还真显得年轻了些,也没有人能够一眼认出他了。

“现在还叫校尉?改口吧!”邹燃眺望了一下,远处的婆多吉已经可见,低矮的平顶房屋已经清晰可见。

“哦,好,大侄子,到了朵兰城里我们先去那儿?直接去军营怕是没那么容易!”这次出来,李纵年纪最大,化名李显,是六个族人里的长者。邹燃是他的侄子,叫李固,秋香是他的侄女,叫李娘。本来邹燃还想让秋香扮他老婆来着,不过想到李珊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转而让宇文献和叶冰兰装作夫妻,分别叫李成和叶姬。

“这姓李的也太多了吧?!”宇文献自是高兴不已,但叶冰兰却有些反感这样,道,“我们都装成你的侄子侄女不成吗?”

“当然不行!”李纵很干脆地反驳道,“一个遭到流寇占领的部落逃出来的所有人都是一家人,反而没个外来者,这很容易遭到人怀疑的,别把那些月氏密探当成傻瓜,这是军事管制区,外来者都是很容易受人注意的。至于你说姓李的多这倒没什么,李姓在大月州和西海州是大姓,许多月氏人和鲜卑人都改姓这个。很正常!”

叶冰兰这才无话可说,只好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宇文献讨好地过去想要借着这个夫妻身份捞点油水,结果叶冰兰气哼哼地把怀里羊羔往他身上一丢:“既然是我老公就帮我抱着!”

羊羔“咩”了一声,仿佛在嘲笑宇文献的无用功。

渐渐的,婆多吉在他们眼中清晰起来。从戈壁边的采石场到这里还是有一定距离的。若是和平时期,朵兰城里有很多人会往返在这条路上,采好石头买到阿拉伯或者罗马,婆多吉就是居住这些劳力的所在。不过由于战乱,采石场已经关闭,青壮都被征召进入军队,老弱无奈地留守在家里,苦苦等候良人归来。

西海州常年干旱,雨水稀少,所以房屋都是平顶的砖石结构。楼宇都不高,大致都在三层左右。楼顶上露出一个个好奇的小脑袋,盯着从这里走过的六个还抱着羊羔的人,而路边两旁的房屋门口,一个个干瘦的老人也用浑浊的双眼打量着他们。

秋香紧走几步,跟在邹燃身边,小声问:“校……呃,哥,他们怎么都看着我们?怪怪的!”

邹燃也觉得不对劲,手臂不自觉地使了使劲,羊羔发出一阵吃痛的“咩咩”声。

“小心点,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武力!”邹燃低声吩咐着。

他们这次出来并没有携带战刀,每个人现在唯一的自保武器就是之前从月氏部落里抢到的小匕首,就藏在怀里。

李纵也觉得不对劲,转头吩咐道:“小心点,我觉得有点奇怪!”

邹燃正要答话,突然从前面的一栋平顶屋里闯出十几个月氏士兵!

众人悚然一惊。第一个转过邹燃脑子里的念头是:“糟了,我们被伏击!”

宇文献将羊羔丢下,迅速站在了叶冰兰的身前,手已经伸到了怀里,紧紧握住匕首。邹燃也正要出手,李纵却突然倒退一步将他们挡个严实,低喝:“不要动,他们是来征粮的!不是伏击我们!”

果不其然,那些士兵看见突兀出现的六个人有点惊喜的意思,其中一个穿着单镜丘山铠,佩戴着波水剑章的尉兵快步朝他们走了过来,笑嘻嘻地道:“哈,你们竟然还有羊羔?为什么不交军粮?”说着就从李纵手里将羊羔抢了去。其他士兵更是蜂拥上来,一下就将他们手里的六只羊羔抢了个空。

这时从两侧的平顶房里走出更多的月氏士兵,其中一些还背着白色粗布的包裹,果然是征粮队无疑。他们看见还有羊羔的六个人纷纷聚了过来。

“达姆,你小子好命,又找到粮食了!”又有一个佩戴波水剑章的尉兵走过来对抢邹燃羊羔的尉兵道。

那达姆笑嘻嘻地道:“嘿嘿,谁让咱运气好呢!华都,你们才征到这么点粮食啊?今天可是有贵客,你这样回去小心被校尉大人责罚……哈哈,走,弟兄们,回去复命去!”说着带领他的十几个手下扭头就走。

被挤兑的尉兵脸色有些难看,狠狠地瞪着邹燃等人,仿佛在责怪他们为什么把羊羔给他们似的。邹燃只好无辜地举起手,表示自己也无可奈何。

那尉兵正要认命地往回走,突然转过头看了邹燃一眼。邹燃心里一惊,还以为他发现了什么。那叫华都的尉兵突然走近他们六人,宇文献甚至都快要忍不住拔出匕首,叶冰兰死死地拽住他的胳膊,看上去是她害怕至极的动作,其实是她在按住宇文献那快要沉不住气的手。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儿来的?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们啊!”华都好奇地问。

李纵赶紧讨好地露出个笑:“军爷,我们,我们是塔卢坎思科部落的族民,世道不好,我们族人聚集的地方被流寇占了,几经挣扎我才和几个族人逃出来,知道朵兰城是个大地方,所以跑来看能不能混碗饭吃!”

李纵说的入情入理,那华都也没有怀疑,只是不住地看向邹燃和宇文献,又看了看虽然涂了泥土灰尘但依旧美丽过分的叶冰兰和秋香。

李纵赶紧从怀里掏出几个铜币,塞到华都手里:“军爷,这是我侄女和侄媳妇,都是苦人儿,还望军爷手下留情!”

那华都也没有拒绝,拿了就往怀里塞,笑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是这里的年轻人都当了兵了,突然出现你们几个有些奇怪罢了。这样吧,看你们孔武有力的,不如加入我们月氏军吧!保证有碗饭吃!至于你这两姑娘……”华都托着下巴看似为难地道:“你这俩姑娘看着还算标志,我们的将军夫人正好缺两个侍女,不如你们就去伺候我们的将军夫人吧!”

邹燃一皱眉头,正要拒绝,李纵却赶紧道:“那太好了,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了几只羊羔不知怎么活呢!谢谢军爷提拔,只是我这侄女和侄媳妇都是害羞的人,没个熟人在身边都不敢说话,如果真是去给夫人当侍女,那我这把老骨头也想去混碗饭吃,不知行不行?”

那华都笑骂道:“你个老杀才,给你点颜料就开染房啦?你还以为我们骗了你的侄女和侄媳妇去想要做别的勾当不成?算了算了,不与你计较这个,我们月氏军虽然征粮但绝不*,这点可是夫人再三强调过的……嘿,跟你们说这干嘛!跟着走吧!”

于是邹燃就跟着他们往回走。邹燃暗中偷扯李纵的衣袖,责怪道:“你怎么都不跟我商量就……”

“他们所说的夫人,就是查克按图的正妻张江氏!”李纵一句话就让邹燃无话可说,只是偷偷转头对秋香眨了眨眼。秋香立即会意,也轻微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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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朋友说要一天三更……一更两三千字的话在下也勉强能够办到,但那样看着很不爽不是么?呵呵,所以现在是一天一更,至少五千字以上。这样不比一天三更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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